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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246件再审改判无罪的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

为集中展示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最高检近日推出厅长网络访谈。


2月28日,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郭兴旺在访谈中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一批重大刑事错案被依法予以纠正。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后续的追责工作往往没有落实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2021年,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工作。”郭兴旺说,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6件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工作。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刑事错案追责工作挂牌督办。同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要求,对122名退休人员追究责任。


郭兴旺提到,最高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错案追责工作。针对错案追责大环境尚未形成、部分案件时间久远以及责任认定难、调查处理难等情况,紧抓“关键少数”,明确“一把手”为错案追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推行省级院班子成员包案机制,抽调资深检察官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调查核实工作,确保准确认定责任事实,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考虑错案造成的危害后果、司法办案理念的变迁等因素,严格区分司法瑕疵责任和失职渎职违法办案责任,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郭兴旺特别指出,开展刑事错案追责工作的同时,还特别要求被追责人所在单位的检察长、分管负责同志和党支部开展思想工作,帮助责任人深刻反省失职失责对他人的伤害和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追责工作既“严”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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