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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破产重整”是怎么回事?

“破产重整”是怎么回 | 优化营商环境

小李最近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小李经营一家肉食加工店,主要给市里的超市供应肉类食品。超市生意好、信誉佳,从来不拖欠他们这些小本经营的供货商。有超市这条稳定的“大鲸鱼”客户,小李的肉食店不愁没买卖,这两年生意顺风顺水,日子红红火火,贷款买了房、买了车,眼看就要奔小康。

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几个月前超市突然开始拖欠货款。原来的诚信客户,就这么变成了“老赖”?小李不信。超市的老板老李小李是老乡,几年相处下来,小李觉得老李是个诚信买卖人,不会无缘无故赖账。小李决定找老李问个清楚。

但得到的答复却让小李大吃一惊。超市最近经营确实遇到点困难,我已经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了。

“什么?破产!”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大哥,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想赖账?破产不就是不想还钱吗?小李一时气急败坏。

小李,咱们认识这么长时间了,你是知道我的,我不是这样的人,超市走到今天靠的是诚信经营,我不会砸自己企业的招牌!现在经营遇到难题了,我申请破产重整是为了度过这个槛儿,也是为了把大家的钱还上!

“我不信,都要破产了怎么可能还钱?”

小李,破产不是逃债,重整更是能解决企业的经营困难,是为企业治病的。你要是不信我说的,这样吧,今天社区正好有法官普法,你可以去让法官讲讲重整的事,还有你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在重整中怎么得到保障。

“我现在就去问,这事可没完!”

 

 

1

破产是怎么回事?

法官,我有个问题想咨询,超市欠我一大笔货款,他现在要破产,您给我讲讲,破产了这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这是不是逃债?

 

你这个观念是不对的,破产不是逃债。企业破产之后,要对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做统一的清理,债权人的债权确实可能无法获得全额清偿,但这和逃债是两回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经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经济波动等原因发生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的时候,破产程序其实是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一种保护机制。在破产程序中,会有管理人进行专业的财产调查、管理和处置,如果债务人之前有转移财产、不当交易等行为,也能够被撤销,从而实现债务人财产的最大化。所以破产非但不是逃债,反而是防止债务人逃废债的一种有效手段,能在现有的情况下帮助债权人尽可能多的获得清偿。

按照您说的,破产还是个好事啦?

 

企业陷入了财务或者经营困境,这不算是好事,但破产清算能够让无法挽救的企业及时退出市场,释放市场资源,清结债权债务关系,破产重整、和解能让暂时陷入困境、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重获新生。这确实是一项好的制度。

您刚才说的这个破产重整是怎么回事?超市申请的就是破产重整,这和破产有区别吗?

 

 

我们一般讲破产,大部分人想到的可能都是破产清算。但其实破产有三种程序,破产清算、重整、和解。这三种程序的区别,打个比方,破产清算就像企业已经得了绝症,只能走向死亡,进行“遗产”清理。破产重整、和解呢,就是企业虽然得了病,但是还能救治,治好之后企业可以重返市场,继续经营。你刚才问的重整,就是这种司法挽救程序。 

重整就能挽救企业吗?怎么挽救?

 

可以打个比方,假设有一个鱼塘,鱼苗还没长大,理性的选择是等待一段时间,有计划的进行捕捞,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但假如鱼塘向公众开放,所有人都能随意捕捞,那么大概率人们不会愿意等待,因为潜在的捕捞者太多了,人们面临的是一个没有规则的竞争性的环境,这时更合理的选择是现在就尽可能多的捕捞鱼苗,实现当下利益的最大化。但这使捕捞者整体获得的收益变少了,鱼塘也会很快枯竭。陷入破产境地的企业就像这个公共鱼塘,重整程序为“捕捞”行为制定了明确的规则,债权人、债务人能在这样一个规则框架下进行理性谈判,也给破产企业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空间去调整经营策略,改善治理结构,盘活现有资产,从而脱困重生。

 

 

2

超市进入重整程序后,小李该干什么呢?

我现在有点明白了,感觉破产,尤其是重整确实不是坏事。要是超市能重整,那我下一步该做什么呢?

 

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债权人有申报债权的权利,你可以根据法院公示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和管理人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告诉他们你的债权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供他们进行登记。申报债权之后,就能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如果债权得到确认,就有权参加后续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就是开会吗?

 

债权人会议属于破产程序中的一个决策机构,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确实是通过开会的方式行使职权。破产程序是一个集体清偿程序,就是在程序中要对超市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统一处理。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都通过债权人会议来决议。开会的时候,一般由管理人提出议案,通过表决的形式做出决议。债权人根据债权数额进行表决,需要同时计算表决通过的人数和债权数额,如果同意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代表的债权数额也过半,这个决议就算通过了,可以由管理人执行。

原来是这样,就是多数说了算,感觉还挺民主的。那具体能表决什么事呢?

 

债权人享有对于破产程序中重大事项的表决权。比如说破产之后企业是不是继续经营,企业财产怎么管理、怎么变价处分、怎么分配,企业能不能对外借款等等,这些重大事项都需要债权人会议决议。超市进入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也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债权人的权利还是挺大的。但是我不了解企业的情况,怎么表决呢?

 

不用担心,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人的知情权。管理人会全面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同时,单个债权人还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

 

 

3

小李是否有权指定、更换管理人?

刚才听你总是提到管理人,这个管理人到底是谁?我在破产程序中要受他的管理吗?

 

管理人一般是由法院指定的一家中介机构,可能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清算公司。管理人的概念通俗的讲,就是破产企业的“大管家”,负责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务。债权人非但不受管理人的管理,还能监督管理人的工作呢。

听起来管理人好像很重要,但是如果他不好好管理怎么办呢?

 

这个不用太担心,根据企业破产法,如果管理人不依法履行职责,干活时不依法、不公正或者能力胜任不了,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而且,根据北京破产法庭接受债权人推荐指定管理人的工作办法,债权人还能自己选管理人呢,只要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觉得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中的哪一家管理人能力强,就有权向法院推荐管理人

明白了,债权人权利还挺大!

 

 

 

4

小李的债权能否获得清偿?

刚才说了这么多,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没有说到,就是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重整程序是破产程序的一种,是一种债权债务的清理程序,你作为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有权要求公平清偿。超市欠你的钱是货款,如果没有设定担保,属于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进行债权清偿的时候,如果有的债权设定了担保,那么这笔债权可以就担保物优先受偿,对于没有担保的债权,要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先清偿职工债权,再清偿税款债权,最后如果有剩余,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普通债权无法全额清偿的话,普通债权人就按照债权比例平等受偿。

那我的债权不是排在最后了吗?那还能分到钱吗?

 

别着急,虽然普通债权无法优先受偿,但能不能获得清偿、获得多少清偿还是得看超市的具体财产情况。超市如果是暂时陷入经营困境,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重整案件中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一般是远高于破产清算中的清偿比例的。

谢谢法官,我大概知道怎么做了!

 

几天之后,小李超市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人对于超市重整非常支持,只用了3个月,重整计划草案就获得了通过,普通债权清偿比例达到90%,小李拿回了绝大部分货款。超市恢复了正常经营,生意蒸蒸日上,小李继续为超市供应肉食,销售额也连带着水涨船高,小李心里美滋滋的,这个“重整”真是个好东西!小李决定要把他这段时间的经历好好和亲戚朋友们讲讲,让大家都知道还有“重整”这么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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