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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是指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的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活动。资产处置的范围按资产形态可划分为: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实物类资产;资产处置方式按资产变现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包括破产清算、拍卖、招标、协议转让、折扣变现等方式,阶段性处置主要包括债转股、债务重组、诉讼及诉讼保全、以资抵债、资产置换、企业重组、实物资产再投资完善、实物资产出租、实物资产投资、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此,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提出了以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途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炜衡律师集团不良资产法律部发起设立不良资产法律联盟,内联北京总所与近二十家分所一百多名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律师,外联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金融、投资、服务等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重组、债转股、资管、基金投资、证券化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团队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银行不良资产债务清收的创新法律服务

 

        金融不良资产的最大供给方是银行业机构,是不良资产市场的参与主体。债务清收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普遍采用的方法。国内商业银行的债务清收大部分集中在资产保全部、法律部、或者部门下的资产清收组,总行之下还有各省级分行、支行负责清收的部门和业务人员。常用的方式包括电话、上门、诉讼或者公证债权的强制执行。这种点对点方式类似于作坊式加工模式,效率低下,回收率不高,作为最常见也是最传统的方式,对于资产状况的改善意义并不是很大。

        炜衡律师对商业银行的债务清收法律服务内容与方式在新的形势下进行创新主要包括:(1)以团队化代替个体化,通过设立独立的不良资产法律业务部及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建立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与流程,改变一般律所和律师目前仅仅是1-2名资深律师代几个律师助理介入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债权的司法救济的诉讼和执行活动的传统做法;(2)以专业化代替一般民商诉讼代理,律师将不良资产处置作为一个专注的领域,不仅能应对一般金融贷款纠纷诉讼,而且在信用证、提单、舱单、股票债券、保函质押担保贷款及基金和PPP的银行配资等特殊和新兴法律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加大不良资产资管化处置趋势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不良资产重组、债转股、资管、基金投资、证券化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3)以全方位服务代替单一诉讼仲裁,通过搭建司法救济和不良资产变现的外部跨地域、跨行业的社会资源网,不仅关注诉讼效能,而且关注不良资产变现,并广泛运用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的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措施。

 

        二、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打包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

 

         银行不良资产债权打包处置是目前的主要处置方式。炜衡律师为银行不良资产打包处置提供以下法律服务:(1)协助银行完善不良贷款转让管理制度;(2)根据法律规定协助银行确定可转让的资产包,协助整理贷款确权所需的资料;(3)对银行预转让的资产包进行的尽职调查;(4)根据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5)参与打包处置可行性方案的拟定与论证;(6)根据银行最终确定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案,为银行引荐相应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通道业务;(7)协助银行将不良贷款的债权转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不良贷款的出表,降低不良款率,包括参与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债权转移转让对价等相关事项的谈判,为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草拟《债权转让协议》,协助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委托银行对资产包进行清收的,草拟《合作清收处置协议》,协助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8)通过本所自身收集并建立的客户数据库,通过合法方式向银行推荐不良资产的买受人。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包专项法律服务

 

        目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包主要由以下四种方式:第一种买断方式,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第二种方式是合作处置,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企业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第三种方式是反委托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第四种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

        炜衡律师具有多年服务多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服务的业绩和经验,可以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包提供以下专项法律服务:(1)协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善资产包受让的管理制度 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草拟资产包受让管理制度、资产包受让的内部审批机制,协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善资产包受让的管理制度;(2)通过本所所建立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项目信息,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搭桥并推荐目标项目;(3)根据现行法律和监管允可的资产管理公司可受让的资产包范围内,协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选择可受让的资产包;(4)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预收购资产包的尽职调查;(5)根据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结合现实情况对每种处置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论证;(6)参与在资产处置的实施阶段可能涉及到具体方案的制定,尤其是在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工商注册登记以及变更登记等方面;(7)参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关于债权转移转让对价及回报率等相关事项的谈判;(8)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债权转移过程中的审查工作; (9)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银行的债权转让草拟《债权转让协议》,协助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10)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委托银行对资产包进行清收的,协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草拟《合作清收处置协议》,协助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合作清收处置协议》;(11)通过本所自身收集并建立的客户数据库,通过合法方式向资产管 13理公司推荐不良资产的买受人;(12)协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拍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处置资产;(十三)协助资产公司建立资产处置公告的制定、发布等内部工作程序,确保公告工作规范、有序。

 

        四、不良资产证券化专项法律服务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不良资产处置实务中日益受到重视途径。炜衡律师在不良资产证券化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1)资产证券化的发起阶段,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发起并起草《资产证券化发起计划书》。 通过对发起人证券化融资目标的分析以及相应资产分类程序和标准,协助发起人组建不同的资产池,并制定《资产证券化发起计划书》,其内容包括商业银行或特设机构的具体情况、发行资产抵押证券的目的、作用;拟融资资金的具体规模;拟用作发行证券的抵押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数量、品种、期限、信用程度、优良率等;拟售出的贷款组合单价、总价、价款支付等情况;拟融资的款项用途;拟融资的期限等;(2)特设机构的设立阶段,参与特设机构的设立,并起草和审定公司章程,股东合同等法律文件,参与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参与公司的注册、验资手续和登记注册等;(3)证券的发行阶段,对证券发行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参与对《证券发行说明书》的验证工作,出具验证笔录;参与起草、签订《证券承销协议》等;(4)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与制定,如发起人与受托人之间的《贷款组合买卖合同》、《被证券化贷款资产管理服务合同》,特设机构与受托人的《现金流资产投资管理信托合同》等等;(5)协调与各方的关系,与上级部门、证券主管部门、证券公司、担保公司、资信评级公司、投资者的协商、谈判工作。

 

        五、不良资产金融产品的专项法律服务

 

        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是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主体,通过不良资产的金融产品设计和销售,实现不良资产处置。炜衡集团不良资产法律部,集中了炜衡体系既熟悉金融和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又懂得不良资产行业的各种法律规则和操作技能的专业律师,可以炜私募基金和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在产品设计、交易架构、组织结构、发行规则等方面为发行该类金融产品的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六、不良资产包投资人的专项法律服务

 

        不良资产的持续增加,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越是经济下行时,机遇越多,如果处置得当,不良资产的回报率惊人。国内外的资金早已灵敏的嗅到风口的气息,2014年,知名PE九鼎集团设立九信资产,专门布局这一业务。高盛、美林等又开始出现在市场上找标,一些海外知名的擅长投资不良资产的私募机构如橡树资本、海岸投资也已经入场。本土私募基金也凭借主场优势跃跃欲试。

        衡律师在不良资产投资人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一)为竞买人建立分类数据库,本所根据竞受人的不同投资意向,对竞买人进行分类,并且建立相应的客户数据库,以便及时为竞买人提供不良资产处置项目信息;(2)对竞买人预买受的目标项目进行尽职调查;(3)协助买受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4)根据上述调查了解的情况,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提供给委托的潜在购买人;(5)协助买受人与银行或金融管理公司就资产包的转让款及转让方式进行谈判; (6)协助买受人对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进行审查,进行协商签订的谈判,和正式签订协议的全过程;(7)后期资产包的处置法律事务。

 

        七、不良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七个主要途径中有三项涉及不良资产重组,其一、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其二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其三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

        不良资产行业的重组不同于一般的资产重组,是一项更为复杂事务,法律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律师需掌握或了解一定的金融、财务、审计、税务、法律、资产评估、工商、法律文书写作等专业知识或技能;如果需参与谈判的,还需具备相应技巧。

        炜衡律师集团的破产清算法律业务长期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炜衡律师早在五年前又开始进入危机企业的重整法律实务问题研究,实践以投行思维和方法进行不良资产重组,且已有圣豹电源破产重组项目、圣罗纺织集团不良资产重组项目、海运企业不良资产重组项目、能士通讯不良资产重组项目、天一证券破产案件诉讼案件等成功案例,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总结起来,不良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本次重整进行政策和法律专项研究与咨询服务;(2)协助拟定重整申请书及重整计划草案;(3)协助沟通法院及相关债权人促进重整申请书及重整计划草案通过;(4)协助相关债权人谈判促进债权减免;(5)协助甲方与引进战略投资人及资金;(6)协助拟定本次重整计划方案并促进法院及相关债权人通过;(7)根据通过的本次重整方案协助设计操作步骤与方法;(8)协助拟订本次重整涉及的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9)协助建立本次重整方案实施后的组织机构与职能部门;(10)协助协调本次重整涉及的相关法律关系及政府关系;(11)根据需要对本次重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及法律意见书;(12)协助本次重整企业办理工商及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八、其它专项法律服务

 

        不良资产的其它专项法律服务还包括:(1)与投资者合作购买债权;(2)债权代理催收;(3)帮助债务人;(4)担任中介促成交易。但是,这些类型的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需要具备相当的条件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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