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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法院一直不强制执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一直不强制执行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一)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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